| 承办单位名称 | 海淀区中关村街道民政科 |
| 办事依据 | 《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法》 |
| 办事范围 | 一、享受国家发给定期抚恤金的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二、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在乡享受国家定期补助复员军人;三、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
| 办事手续 | 本人提出申请;由其居住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书面证明,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审核,再报区县民政局核准,发给《北京市优抚对象医疗减免证》。凭区民政局优抚科发放的医疗减免证到指定医院就医 |
| 办理地址 | 海淀区中关村黄庄818楼 |
| 乘车路线 | 332、307、365、355、811、814、运通105、106海淀黄庄下车路东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1:00 14:00-16:30 |
| 联系电话 | 62555663/82675389 |
| 监督电话 | |
| 传真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