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生活频道 > 办事指南 > 办理费用信息 > 正文

海淀区中关村街道办理《发放伤残军人抚恤金、烈属定期补助》

承办单位名称 海淀区中关村街道民政科
办事依据 国务院8号令《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章、第三章
办事范围 现役军人伤残、现役军人死亡及其无收入遗属
办事手续 持民政局优抚科相关证明及《革命伤残军人证》(或烈属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民政科办理,伤残军人抚恤金每年1月、7月到街道财务科领取,定期补助按月到银行领取。
办理地址 海淀区中关村黄庄818楼
乘车路线 332、320、307、365、355、811、814、运通105、106海淀黄庄下车路东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1:00 14:00-16:30
联系电话 62555663/82618693/82675389
监督电话  
传真  
备注
分类信息

中关村网友社区 版权所有 / 京ICP证05038935号

关于我们 | 广告招商 | 联系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