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办事处财务科 |
| 办事依据 | 北京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办法 |
| 办事范围 | 征地超转人员 |
| 办事手续 | 办事手续(所需文件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 1、享受市区药费30元/月的,实行医疗包干,不再报销药费。 2、享受市区药费15元/月的,持《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领取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医生用药底方、医院收费清单,于当月到街道办事处财务科办理。 3、病残人员持《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助费领取证》、指定医院诊断证明、医生用药底方、医院收费清单,于当月到街道办事处财务科报销。报销比例100%。 |
| 办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 |
| 乘车路线 | 304、725、307、630、944、386、851、809路海淀南路下车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45 13:30-17:00 |
| 联系电话 | 82669620 |
| 监督电话 | 82669620 |
| 传真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