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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海淀街道办理《发放伤残军人抚恤金、烈属定期补助》

承办单位名称 海淀区海淀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办事依据 国务院8号令《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章、第三章
办事范围 现役军人伤残、现役军人死亡及其无收入遗属
办事手续 办事手续(所需文件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持民政局优抚科相关证明及《革命伤残军人证》(或烈属证)、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到民政科办理,伤残军人抚恤金每年1月、7月到街道财务科领取,定期补助按月到银行领取。
办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
乘车路线 304、725、307、630、944、386、851、809路下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45 13:30-17:00
联系电话 82669624
监督电话 8266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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