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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海淀街道办理《建设项目环保审批》

承办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环保局管理科
办事依据 依据1998年11月18日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通过,1998年11月2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发布施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办事范围 海淀区辖区内一切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新扩、改建项目,燃烧装置和冷却塔等,进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审批。
办事手续 一、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包括: 1、项目建议书‘ 2、市计委、区计委或有关部门、市规委的批复文件; 3、项目实施地点的地形图; 4、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登记申请表; 5、建设单位的申请; 6、行业主管部门的预审意见。 二、本项目不收费,无偿提供劳力。
办理地址 阜石路67号中关村科技园区企业服务中心三层
乘车路线 航天桥往西300米,空军总医院对面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45 13:30-17:00
联系电话 68465956
监督电话 68424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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