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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海淀街道办理《社会救济手续》

承办单位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办事范围 地区特困户、残疾人
办事手续 1、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3、由居委会调查、填表,填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并加盖居委会公章,上报街道民政科。 4、街道民政科复核无误后,一月内上报区民政局社救科审批。
办理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
乘车路线 304、725、307、630、944、386、851、809路海淀南路下车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1:45 13:30-17:00
联系电话 82669624
监督电话 82669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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