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名称 |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街道办事处民政科 |
| 办事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1号 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
| 办事范围 | 地区特困户、残疾人 |
| 办事手续 | 1、申请人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 2、有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单位出具收入证明。 3、由居委会调查、填表,填写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审批表,并加盖居委会公章,上报街道民政科。 4、街道民政科复核无误后,一月内上报区民政局社救科审批。 |
| 办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 |
| 乘车路线 | 304、725、307、630、944、386、851、809路海淀南路下车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45 13:30-17:00 |
| 联系电话 | 82669624 |
| 监督电话 | 82669624 |
| 传真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