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区海淀街道办理《限养注册》
| 承办单位名称 |
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治安处 |
| 办事依据 |
《北京市公安局限制养犬的规定》 |
| 办事范围 |
在本市有常住户口,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独立居住,保证遵守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的居民均可申请养犬 |
| 办事手续 |
办事手续(所需文件材料、收费依据和标准):一、注册: 1、由养犬人在公安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持养犬许可证到所属派出所办理养犬注册手续,逾期未注册的需持上述手续到海淀分局治安处办理相关手续。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规定。养犬许可证每年注册一次。 2、依据《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对逾期不注册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二、登记: 1、依据《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申请养犬人必须携犬到畜牧兽医部门对犬进行健康检查,注射预防狂犬病疫苗。 2、由养犬人携犬类健康证,两张两寸的犬的照片,养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所需费用,在公安机关指定的时限内到属地派出所办理养犬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的由养犬人持上述物品到海淀分局治安处办理相关手续。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规定。 3、无限养许可证的,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三、相关处罚规定: 1、养犬人在犬伤害他人时,应立即将被伤者送至医疗卫生部门诊治,负担其全部医疗费用,对伤人犬应及时送交畜牧兽医部门检查,发现狂犬应立即处理。 2、养犬人违反《北京市严格限制养犬规定》至犬伤人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吊销养犬许可证,并对养犬者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
| 办理地址 |
海淀巴沟路1号 |
| 乘车路线 |
367、374、386巴沟站下车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3:30-17:00 |
| 联系电话 |
62655540 |
| 监督电话 |
62655512 |
| 传真 |
62655512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