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名称 | 海淀区海淀街道办事处劳动科 |
| 办事依据 |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
| 办事范围 | 原海淀街道辖区内居民 |
| 办事手续 | 办理知青 退回京需以下材料 1,退休证,退休审批表及其复印件 2,个人保证书(注明回京后住房及门牌号) 3,结婚证及其复印件 4,监护人全家户口本及复印件 5,知青全家户口本及复印件 6,监护人写一份申请 7,知青本人写一份申请 8,知青双方退休后,随迁人员写一份申请(注明回京有住房)并出具当地派出所的非农业户口证明 9,随迁子女待业未婚证明 10,原单位需出具同意回京证明(格式如下): 同意回京证明 XXX是我单位职工.于XX年X月X日经我单位批准退休,同意其户口回京落户.回京后的工资,医疗费及其它福利待遇由我单位负责. XX单位公章 日期 |
| 办理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0号新海大厦 |
| 乘车路线 | 304、725、307、630、944、386、851、809路海淀南路下车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45 13:30-17:00 |
| 联系电话 | 82669628 |
| 监督电话 | 82669628 |
| 传真 | |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