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承办单位名称 | 海淀区中关村街道计划生育办公室 |
| 办事依据 | 《关于新生儿户口登记和随父子女户口迁移办理计划生育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计生法字[2003]143号、《北京市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京计生法字[2003]142号 |
| 办事范围 | 父亲为本市户口,母亲为外省市户口,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要求随父入户的 |
| 办事手续 |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伤残需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注:区人口计生委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子女死亡的需持医院死亡证明和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结婚证》、历次《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定判决书)。父亲一方为本市户口,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要求随父登记常住户口的,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生育的,由父亲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集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为其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2003年8月7日以后出生的第二个子女已在母亲户口所在地登记常住户口,又申请随父入户的,由父亲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收集材料,初审合格后上报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符合《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应当为其出具“第二个子女随父入户通知单”。手续齐全者上报区人口计生委,一个月内审批后返给计生办。申请入户者持区人口计生委发给的二孩生育服务证和随父入户通知单到区公安局办理入户手续。 |
| 办理地址 | 海淀区中关村黄庄818楼108 |
| 乘车路线 | 332、320、302、718、717、716、运通105、106黄庄站下车,北大附中西门,海淀剧院北,中科院黄庄社区内。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8:30-11:30 14:00-17:00 |
| 联系电话 | 82619657 |
| 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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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